企业顶层设计丨企业家精神:做有意义的冒险

东掌顶层设计:2018/2/26 20:52:58

文/王俊强

从士农工商的排序、无商不奸的舆论到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借用柳传志的话,这无疑是“喜出望外,肯定超乎企业家群体的普遍预期,将弘扬企业家精神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联系在一起,令为之一振”。从柳传志的反应不难体会中国企业经营中的真实处境与遭遇。

早在2014年,李克强总理就指出,“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企业兴则经济兴。”而作为企业掌舵人的企业家,无疑是带动企业奔跑的火车头,而精神饱满方能动力强劲。正因为如此,马云认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是2000年来中国在思想领域的一大进步。”

既然弘扬企业家精神已是众望所归,那何为企业家精神?这恐怕要追索到1904年,美国《企业家》杂志发刊词中所选用《常识》中的那段话,其核心正是对企业家精神的高度概括——“做有意义的冒险”,历经百余年从未改变,被称之为“企业家誓言”。

站在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讲,承认企业家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不能只是一种口号或虚幻的东西。若要标本兼治,必须在《公司法》框架内承认企业家的独特性和重要性,赋予企业家超越普通投资人的地位和权利,如西方的A/B股模式。同股同权,本身就是对企业家特殊能力的最大否定,以此建立起来的其他公司治理体系也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先天缺陷。

按照现行《公司法》,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按照人头进行举手表决。从公平、民主的角度来讲,这无疑是合情合理的。但企业经营是需要高超商业智慧的经济活动,相对集权优于绝对民主,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种表决方式的弊端暴露无遗。因为这种制度的前置条件是财力与能力是对等的,或者个人能力是无明显差异的,只要态度端正就能正确决策。这无疑是不成立的。

对于多数非上市公司来说,股权比较集中,企业家与大股东重叠,董事会形同虚设,这种制度设计尚优劣难辨。但企业要发展,必然会引进投资、发行上市稀释股权,尤其是大量烧钱的互联网公司,企业家的地位将随着股权稀释而变得岌岌可危。为在发展与掌权之间寻求平衡,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众多优秀互联网公司不得不赴美上市。以至于出现了一幕看上去很不可思议的场景,我们身边大量中国老板掌控的企业其实是外资公司,若按照股权比例,老外才是真正的老板,中国企业家只能算是个拿着少量股权的激励对象。

股权架构设计与股权激励咨询.jpg

投资人的进入对企业来讲无疑是双刃剑。尽管投资人和企业家都希望企业能够发展壮大,但从本源来讲,二者的出发点是完全不一致的。投资人投资企业最期待的是将来有一天“企业”这个养大的孩子能卖个好价钱,而企业家最希望企业能够基业长青。

当然,为保护自己绝对意义上的大股东地位,企业家放弃稀释股权无疑于因噎废食,企业发展则无从谈起。既然企业家的地位稳固与股权的稀释必须同步推进,那就必须认可企业家所持股份与其他投资人所持股份的权力存在差异性。借鉴任正非的管理心得,“管理要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决策”。推演一下,公司治理要让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来决策,而不是听从有钱人的摆布,否则企业一旦优秀,必会招致大量的野蛮人来敲门。

作为公司治理核心的董事会,按照现行法律框架下的选举制度,董事无疑是股东的代言人,其利益与股东是完全一致的。一人一票这种绝对民主的表决方式,要么全体一个声音(因为都是大股东一个人请来的),董事会沦为摆设;要么被钞票控制(因为董事名额是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的),企业家沦为普通一员。这还得向西方学习,虽然企业家不能左右公司一定要怎么做,但可以一票否决公司不能做什么。而我们呢?意见不合,企业家被轰出企业都见怪不怪了!

投资的宗旨是在资产保值的基础上追求投资回报率最优,而企业家精神的本质,不是寻求企业稳定,而是在黑暗中寻找微光,并沿着这束微光把企业引向光明。这种类偏执狂的个性会让企业家贴上“寡人”标签,其意见很多时候是不被理解的,当年乔布斯被赶出苹果就是因为其固执的观念不被董事会接纳。“如果你说的话、做的事都能被别人理解,那么你该普通成什么样子?!”这恐怕就是孤独的企业家内心最想说的话了。

不管企业家多么的重要,我们是多么的渴望中国能涌现出更多更优秀的企业家,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企业家是不可被复制的,哪怕是世界顶尖的商学院也无能为力。正因为稀缺,所以才弥足珍贵。

企业家是天生的,而企业家精神却是可以弘扬和传播的。在企业管理中,以奋斗者为本,强化执行与落地,以产生经营成果;在公司治理中,应以企业家精神为本,强化商业嗅觉与创新,以催生伟大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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